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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供给安全的意见
2010-09-26 | 【 】【打印】【关闭

200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供给安全的意见》(国发[2008]36 号),逐步增加省级食用植物油储备计划、制定食用植物油轮换办法、建立企业商业周转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对油脂市场花生调控能力、探索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方式。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供给安全的意见》,我国将逐步增加省级食用植物油储备计划,制定食用植物油轮换办法,建立企业商业周转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对油脂市场的调控能力。探索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方式。按照国际粮食局等八部委《关于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规定的地方储备中要确保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的小包装成品粮油的要求,探求在粮油加工企业建立适当数量的小包装成品应急粮油储备,以应急需。鼓励粮油加工经营企业建立经营周转储备。引导合理消费,严禁利用食用植物油加工转化为生物柴油。强化各级主管部门粮食安全和食用植物油供应负责制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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