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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油茶科学中心学术委员会
2010-09-26 | 【 】【打印】【关闭

国家油茶科学中心学术委员会活动条例

1. 国家油茶科学中心(NOCO)学术委员会是国家油茶科学中心的学术领导机构,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领导、组织和积极参与国家油茶科学中心的学术活动。

2. 国家油茶科学中心学术委员会以召开学术委员会年会(以下简称年会)和临时性会议、通讯讨论以及参加国家油茶科学中心工作会议等方式开展活动。

3. 年会每年召开1次,研讨国家油茶科学中心的重要科学问题,制定国家油茶科学中心的发展规划、计划。年会由委员会秘书召集。会议通知一般在会前1个月发至各位委员,通知应注明会议的主要议题以及对各位委员的要求。

4. 年会的与会委员不得少于全体委员的2/3。不能与会的委员应在会前1周以前向学术委员会主任请假,并以文字形式(含电子文本)向委员会秘书提交关于年会讨论议题的意见。

5. 年会力求高效、务实和节约,可与国家油茶科学中心工作会议结合召开。

6. 各位委员每3年至少应在国家油茶科学中心的学术活动(包括学术委员会年会)中作1次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报告。

7. 学术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及其它国际交流活动。代表国家油茶科学中心参加国际组织,需经国家油茶科学中心主任委员会主任授权;代表国家油茶科学中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需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

8. 充分应用Internet,提倡学术委员会成员之间在网上开展学术交流、研讨,为学术委员会开设专门的讨论区,在网上发布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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